為推動“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深入、持續、良性開展,縣人民法院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切實提高執行效率,針對執行工作具體情況及特點制定并落實各項執行工作措施,確保各項執行舉措落實到位。進一步創新方式方法,提高執行質效,確保堅決打好打贏“江淮風暴”定遠戰役。
一是規范執行行為。完善一系列執行管理制度,建立執行案件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充分運用現代信息化技術,強化案件收、執、結的節點調控,努力追求高效結案。
二是完善執行工作協調機制。堅持立、審、執分立的同時,強調相互配合,通過訴前執行風險告知、審前財產保全提示、庭審履行能力查明等方式,齊心協力抓執行。 強化案件信息查詢工作。利用司法網絡查控平臺,對被執行人多方位網絡查詢,實現“一案一查”和舊存、終本案件的循環往復查詢,實現了網絡查詢全覆蓋,有效節約了司法成本。強化4G單兵遠程視頻指揮系統,確保異地執行任務順利完成。
三是完善執行威懾機制。在執行中開展公示曝光失信人、限制出境、懸賞執行、限制高消費、反規避執行等活動,以及采取司法拘留、開展打擊拒執專項活動等措施。打擊部分當事人規避執行行為,給“老賴”施加強大的社會壓力,促使“老賴”主動履行法律義務。2018年以來,共拘留115名被執行人,對95名被執行人罰款共23.5萬元,將623名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單。
四是夯實執行基礎。嚴把“進口”,疏通“出口”,選擇業務精通、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充實執行隊伍,加大了執行力量。同時,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執行人員的實務水平和實戰能力,提高執行人員化解矛盾糾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努力實現案件執行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五是全方位開展“陽光執行”。將法院執行工作置于社會各界的監督之下,2018年以來,主動邀請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陪審員參與現場執行,提高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舉行公開“執行聽證”,對案件執行過程中案外人提出異議的案件均進行了公開執行聽證,提升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認同感與滿意度。(縣法院 丁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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