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定遠縣第二批派駐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指導員任期即將結束,根據省、市文件精神,定遠縣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對全縣第二批180名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開展任期考核,全面推進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一是以工作日志為抓手。根據《關于印發<在全縣第二批黨建指導員中深入推進工作日志制度>的通知》,每名黨建指導員如實記錄到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開展工作情況,形成工作日志每月不少于10篇。黨建指導員工作日志采取報審制度,基層黨工委每月審核一次,縣委非公工委每季度審核一次。黨建指導員工作日志作為黨建指導員開展非公黨建工作的第一手資料和日常考核的重要抓手。
二是以民主測評為參考。考核組深入黨建指導員聯系指導的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開展民主測評。測評人員由黨建指導員所聯系指導的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班子成員、行政班子主要成員、黨員代表及一線職工代表、黨建指導員所在單位分管黨建工作的領導組成,民主測評結果作為黨建指導員任期考核結果的參考。
三是以實地查看為依據。考核組對照《定遠縣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工作清單》,對黨建指導員聯系指導的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軟、硬件標準化建設情況分為50條進行現場評估,并把評估結果的“好”“中”“差”作為黨建指導員任期考核的最要依據。
四是以年度考核為導向。考核組深入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全面了解黨建指導員到崗工作、履行職責和發揮作用情況,并對照《滁州市第二批黨建工作指導員任期考核表》逐項打分,同時填寫任期考核登記表。考核結果將作為黨建工作指導員年度考核、晉職晉級、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對考核等次為“不稱職”的,當年年度考核等次不得定為“優秀”或評為先進。(縣委組織部 張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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